【2013/8/1 撰文:POPOEX】 

  仔細想想我6月的份也還沒弄出來...這次的就先補吧。總而言之這是對近日以來諸多事件的一點想法。

  不過由於最近日子過的太悠閒(?)腦袋有空洞化的趨勢,有許多未盡之意盼請各位自行延伸。 

  近日以來有不少重大案件,如廣大興案、洪仲丘案等案件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媒體在其中自然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許多案件也是經由媒體的強力「灌輸」後才引起民眾的注意,甚至可以說大部分的民眾只關心或注意媒體「強調」報導的事件。這個情形反映出媒體逐漸掌握了操控輿論的能力,而這在一個言論自由、新聞多方發展的社會是必然會出現的情形,但是當情況過頭時很容易造成媒體操縱民意,甚至演變成多數暴力的問題產生。 

  以廣大興案來說,在事件爆發出來沒有多久,許多問題癥結點還未明朗之時,有些媒體似乎親臨現場,並且擅自為這個案件得出結論,這是極為糟糕的舉動。而令人惋惜的是,台灣像這樣粗糙的媒體數量似乎不少,並且佔據了媒體傳播的主流,長期下來必然會對民眾的判斷能力和思考能力產生不良影響,這也是台灣民眾素養無法增長的瓶頸之一。再者以之前的一些兇殺案審判為例,民眾似乎有點被新聞媒體牽著鼻子走的趨勢,而把司法機構當作民眾情感的宣洩之處,那司法機構就沒有存在的價值,民眾就可以更直接的把一切意見附諸實行了。而實際上司法機構絕非是為了人民洩憤而存在的機構,而是有如歷史研究一般,有幾分證據、就講幾分話,而不是任由民眾予取予求。

   從近日幾個重大案件來看,台灣的人民對司法機構的認知在某種程度上有相當大的誤解。許多民眾似乎對司法機構有不切實際的期待,認為司法必定歸屬於民意,而這個想法可以說是大錯特錯。司法講究的是法理情,情是放在最後的,而法是首要的。司法機構有對法律的詮釋權和使用權,而大部分的民眾並不具備理解法律和應用法律的能力,因此實際上也會造成資訊不對等的狀況,而任何經由人之手的事情必然都會出現問題,就算是司法機構也不例外。而在三權分立之說創見時,司法權就已經被獨立出來,這是因為創見這套體系的學者經歷過司法權被其他兩權牽著鼻子走的情形,因此才把司法權獨立出來。而以台灣的現況來看,雖然有了五權分立之憲法,但是有許多的潛規則仍然存在,這也與中國的歷史發展背景有關。但是如此如果司法選擇一面倒的順應民情,或者是再度成為政治的附庸,那原本就相當薄弱的公平正義也就更加的蕩然無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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