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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8‧撰文:窺憐

  受同學邀請為社團寫作〈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悲慘世界》與1832年學生起義〉文,意外得到迴響;雖然那個短命的社團在刊登該文後隨即停止運作,並且原本為藝文取向的文章,竟被當成鼓舞公民運動的宣言,也是我始料未及的;適逢最近我國社會的公民運動風起雲湧,那篇文章的點閱率也水漲船高,身為作者本人,事實上頗為憂心。

  最近公民運動的熱絡,大概是解嚴之後相隔一個世代的盛況吧,從樂生療養院,到高峰期的洪案,以及最近方興未艾的大埔案,臺灣青年學子充滿理想及抱負的熱血,著實讓人感佩與欣慰,證明這個社會還是有熱情,還是有關懷,並沒有被資本主義與利益較量調教成自私份子。

  但若要問我這是否就是「正義」,我會果斷地否定。並且我也在其他發表的平台聲明自己「反對」的立場。

 

  不知道是否因為暑假接近尾聲,這幾週的公民運動越來越激烈,甚至出現不惜號召群眾跟政府對壘、以癱瘓行政機能的方式表達抗議,甚至於扛著公理正義的大旗,駁斥反對者,及冷漠的社會大眾;作為一個噤聲將近兩個月的大眾之一,我不得不在這裡舉出幾點我所質疑的理由,以說明為何當初滿腔熱血寫出〈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悲慘世界》與1832年學生起義〉文的我,在這幾次的公民運動中選擇沉默,甚至是駁斥、反對青年們所謂「熱血」的義行。

 

「人民勝利」的假象

 

  先來談與司法程序有關的洪案。

  有關於媒體過度渲染的情況,造成「人民公審」的假象,POPOEX君的〈淺論媒體影響司法之隱憂〉一文已經敘述地非常詳細了,因此不再贅述;我現在要討論的是媒體背後──也就是放縱這些媒體,甚至是鼓勵媒體做出渲染報導的群眾意識。大抵來說,人類本性就容易被「不合常理」之事所吸引,越不合常理,就越能吸引群眾的目光,因此,洪案發生時,最初的不合常理之處,是軍中有人濫用職責,間接或直接導致一名士兵的喪命。

  然而,這件事被渲染地越來越誇張,其實主因已經不在於洪姓士兵的喪命及軍方的怠慢,而是由以下兩點引起民眾的注目:

  一、軍方長期以來不正當的訓練方式,讓過去亦身受其害的役男及親屬挺身而出,凝聚成揭露軍方瘡疤的勢力。

  二、媒體及名嘴聚焦於單一幾位涉案官兵,將抽象的「軍方群體」,轉化為具象的「范姓上士等人」,並且以此為攻擊目標。

  關於第一點,事實上並無不妥,應該說正是藉由此案,或許可以一掃軍方積弊;然而第二點卻是將原本正當的訴求大打折扣的主因。

  略去一些鬧哄哄、連續劇式的過程,1985行動之後的成果為何?

  「三日內修改軍審法、非戰爭時期將軍人審判從軍法體系全面移至民間司法單位」。

  這種成果代表了三個結論:

  一、對軍方霸凌的現象完全沒有影響:頂多在這一段時間,軍中的士官會略收氣焰罷了,等到下一個洪案爆發為止。

  二、立法院倉促修法,不僅程序上大有問題,並且促成軍審法修改的理由,僅僅只是「軍方或有串證、袒護自己人之虞」──簡單這麼說吧,如果是從根本上就懷疑司法不公、預設法庭與被告會有串證之虞,那麼不管在軍事法庭還是民間法庭,結論都是一樣的:人民還是不相信判決的正當性。那麼,說白一點吧,修這個法一點意義都沒有,反而便宜了許多待審中的軍事犯。

  三、人民樂見政府作出改變,結束抗議行動──但事實上,勝方是善於操弄文字遊戲的政客,但是在媒體又一次的渲染之下,群眾便滿足於勝利的幻想中,將本案拋諸腦後,或是尋找下一個目標。

 

「集體正義」的謬誤

 

  洪案的「(偽)勝利」讓群眾嘗到甜頭之後,八月中旬以來鬧得轟轟烈烈的公民運動,莫過於與「土地徵收」相關的事件,包括「樂生療養院案」、「苗栗大埔案」、「華光社區案」、「國道七號計劃」等等,大多已經纏訟多年,各個事件的前因後果也極為複雜,包括土地徵收開發計劃、包商招標過程以及鄉里民眾的社交關係等等,因此我不敢冒然評論;於此,唯有一點我想請問參與抗議的學生:諸位口口聲聲要求公理正義,甚至不惜號召要「拆政府」的,到底有多少人真真正正地搞懂這些土地徵收案的來龍去脈?

  也許有些人真的瞭解這些事件的始末,於是選擇挺身而出,但是,只要這其中有人只是盲從發起者,跟著人云亦云,發洩暑假無所事事的精力,那麼整個抗議行動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就會受到備受質疑;為什麼政府官員可以嚴厲指責這些群眾是「暴民」,不只是因為他們傲慢──他們確實很傲慢,這點無庸置疑──更多的是,講白一點,當我們無法確實指出對方的錯誤就跟著他人一起鬧事,這行為跟召人在廟口圍事有何差異?

  或許有人要質疑:這是官逼民反,我們為什麼要跟惡官客氣?網路上最近有人號召要「不禮貌」,才能迫使傲慢的官員低頭──這根本是錯誤的思考模式。最晚從國小開始,我們都受過一種教育,叫做「不管誰對誰錯,先動手打人就是不對」,為什麼國小畢業後將近十年,還有人以為用拳頭講話才是正義?

  不可否認,群眾才是一個國家的主體,群眾力量誰也無法忽視,但是別忘了:我們的國家是真真正正的民主共和國──管它現在的國名叫做什麼或是同不同意這個國號與國旗,只有一點任何人都不得不同意:這個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

  這個政府也是經過全臺兩千三百萬人的投票,以多數決選出來的,那個領導人再無能,他還是按照民主程序坐上大位的,真要拆了這個政府,要換人當總統,就用民主法治的方式處理,不然要這個民主政體幹什麼?要這個共和議會幹什麼?乾脆通通回到部落協商或強人統治算了!

  當拆政府行動造成政府系統出錯,而惹了許多民眾的不滿,響應拆政府行動的「有志之士」反而回過頭來批判民眾的冷漠──事實上,背棄群眾的不是這些冷漠的民眾,而是造成民眾不便的「有志之士」!

  法國1832年的學生起義為何失敗?如果有看過電影《悲慘世界》的人一定忘不了那一幕:當政府軍衝破防線時,巴黎市民只顧著把自己的家門闔上,任憑學生們在門外被軍隊追殺。也許有人會想:這些市民曾經也跟學生站在同一線的,為什麼他們這麼無情無義?但現在倒過來問:如果你是市民,你會怎麼做?

  電影或音樂劇的《悲慘世界》,與雨果原作《悲慘世界》相去甚遠;電影及音樂劇都特別強調學生起義的悲壯,並且暗示革命終將成功,但在雨果原作中,起義只是主角們生活的一段插曲,真正的結局與革命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強調寬恕、原諒,以及人與人之間的極其平淡的幸福生活──這才是人民要的。

  巴黎市民關上門拒絕學生逃進來,不是拒絕偉大的理想,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現實;這就是人的本性。

  學生起義的敗因究竟是什麼?是懷抱不切實際的理想嗎?是不知道人性的險惡嗎?

  都不是;而是「沒有認清問題的所在」。

  這些土地徵收案,如前述,都是很複雜的、結構性的問題,並不是召了十萬、二十萬人就能解決的事;然而,因為這幾次的公民運動,特別是1985的「(偽)勝利」,加上媒體的渲染及朋友之間傳遞片面的資訊,造成「為了正義,必須挺身而出」的假象──更甚者是變成「只要聚眾就是正義」,並且以此排除異己、批判沉默者冷漠無情、是政府走狗云云,試問:這與納粹黨衛軍、紅衛兵有何不同?

  對,最大的不同在於納粹、紅衛兵都是政府撐腰,而眼下的「公民運動」是站在反政府的立場──那豈不是更言不正、名不順了?

  我必須再三強調:我們是民主政體。不是專制政體,也早脫離了極權統治。與1832年法國學生面對的君主政治不同,更不能與孫中山革命相比;有在野黨人士將拆政府行動與孫中山革命相比:確實如此,若孫中山當年不是組織犯罪,又如何要推翻滿清;而若沒有推翻帝制,反對黨又是如何能透過選舉取得議會席次──然後在擁有議會席次的情況下還叫唆人民組織犯罪?這不是暴露自己在議會中毫無作用嗎?

  我並不想替任何政黨背書──知識份子就該成為永遠的在野,要擔負起堅督執政者的任務──在體制之內。

  倘若體制出了問題,優先選擇的是企圖改良體制,而不是推翻它!

  如果真的要搞到起義革命,那就勇敢地拿起槍挺身而出,而非在網路上嘴砲!

  而在真的要操傢伙之前,相信大家就一定會認真思考這個問題:「有沒有必要」或「真的要這樣嗎?」

 

「終極目標」何在?

 

  我在〈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悲慘世界》與1832年學生起義〉文呼籲人民要革命──是的,如果當掌權者一意孤行,只為保障自己官位及圖利特定團體時,青年更該有所為,以顯示我們不是任人宰割的白老鼠──但是,在舉著「正義之師」的名號之前,再想想:自己真的完全瞭解是為何而戰、為誰而戰嗎?

  當我們發起這些公民運動時,我們的目標到底是什麼?

  要馬英九下台?時候到了他自然會下台。重點在於:就算這個人下台了,整個結構性的問題仍然無解!

  1985行動之後,有學長將其與法國19685月學潮相比;確實是,這種超越某一政黨的公民力量,是人民對付政黨或政治人物最有效的武器。然而,1968的學潮造成戴高樂辭職之後,法國社會有變成更好嗎?事實上並沒有。至今法國社會仍然社運不斷,公民意識抬頭,卻也造成公民權利無限上綱──比方說搭地鐵時,法國人往往不買車票,因為他們認為地鐵是由自己納的稅金所蓋的,理應享有使用權;至於法國的罷工行動也是舉世聞名的,已成為許多外國遊客或商務人士的夢魘。

  勞工難道不能藉由罷工以表達訴求嗎?當然可以。但是,那樣的罷工真的能達成訴求嗎?

  如果達成的話,很顯然就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罷工了,不是嗎?

  簡單來說:如果根本不曉得目標何在,用再激進的手段也無法達成目的。

  洪案為何會發生?因為軍隊濫用職權凌虐士兵。人民上街遊行後,得到的結果是:三日內修改軍審法,廢止軍事法庭。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邏輯根本不通、事與願違。但是群眾卻常常被這種「集體正義、群眾勝利」的迷湯騙了。

  大埔案,我們要的到底是什麼?我相信應該是一個更有條理、明確、透明公開的土地徵收法規及召標運作,而不是跟政府官員硬碰硬,舉著拆政府的旗子,實質上根本於事無補──說難聽一點,只是暑假沒事幹的學生在消費大埔的住戶,不是嗎?讓利益受損的住戶多背上「暴民」的污名,而有問題的法規繼續使用,怪手在下一戶人家旁邊蓄勢待發,請大家再仔細想一想、認真想一想:一個暑假的「微革命」,我們得到了什麼?

 

  我再提醒一次:1832年學生以「共和黨」的名義起事,但真正的共和黨人,包括赫赫有名的拉法葉侯爵,在學生起義時不僅未予以支持,甚至避走他省,任憑學生被政府軍的大砲衝破防線、逮捕處死。

  熱血是用在該用的地方,而不是盲目地被特地的利益團體利用,還渾然不覺;屆時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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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ail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