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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撰文:POPOEX】

諸位先賢烈士(?)都已經討論過的冷飯,請小生也來參一咖吧(?)

總之這篇其實是我爸要求我寫的,我在這篇就僅以我比較熟悉的領域出發來撿討死刑。

 

 

 

  廢除死刑的聲音在近年來逐漸出現,這些聲音的源頭是來自於所謂「法治進步」的歐美國家。歐美許多國家的法律制度由於漫長的時間演進加上許多人的努力進而逐漸完成,但是實際上可以適用於所有狀況的法律是不可能出現的,法律永遠都不可能完美解決所有的狀況。而實際上死刑的存續也是現在國際法律及人權議題上相當重要的課題,有多少歐美國家廢除了死刑,並且有甚麼樣的替代方案筆者並不清楚,但是可以知道的是仍有許多國家保留了死刑的存在。包括部分所謂的「先進」國家。

 

  筆者由於專業不足,無法對各國的死刑存廢進行詳細的討論。不過在此不妨從不一樣的角度來看待死刑,以文化和歷史的角度來對死刑的存在進行探討。別的不說,單就中國歷史的角度來看,死刑出現的時間相當早,在最早的成文法典出現之前死刑就已經出現。甚至在劉邦進入關中時為了安撫民眾而進行一些簡單的法律約束的同時,首先就提到殺人者抵命這點。這種以牙還牙的法律其實就是把私人的報復行為加上了國家的公權力,雖然可能引發一些其他的問題,但也是最直接且確實安定社會的方法。

 

  在後來的成文法律之中,死刑始終存在,且其在法律中的地位仍然相當重要。但是死刑的判定和實行始終受到高度的重視,例如死刑的判定必須直接上報到中央朝廷,死刑的執行必須由皇帝親自確認……等等相關措施。撇開法律上的判決和執行上的問題,至少從古代中國開始就已經慎重的看待死刑這項直接剝奪性命的刑罰,這也代表了死刑的重要性和其存在的必要性。筆者以為即使是現在世界各國普遍受到兩大法律體系的影響下,死刑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此外以影響整個中國乃至於整個東亞地區深遠的儒家文化來說,也從未否定這種看似原始的報復行為。所謂的「父母之仇,不共載天」即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例子,父母之仇是一定要報復的。到了儒家大為興盛的東漢時期,報仇對象甚至擴及到了朋友之仇,以及為主人復仇……等等。復仇對象及復仇事例的擴張的確是儒家思想走上過於激烈的表徵之一。不過儒家始終沒有忽略人性,而是正視人性去進行一定程度的教化和約束,而為了一些特定的事例報仇的舉動,始終沒有被儒家排除在外,而是視為一項相當重要的「忍無可忍」之事。

 

  報復這件事也許在許多人的眼中看似野蠻,也會製造許多社會問題。但是不可否認的,這件看似野蠻的事情是一直伴隨著人類的歷史而來,是人性中的一環。有些積極主張廢除死刑的組織,其組織的成員大部分都是具有高知識水平的以及不低的社會地位,他們從法律以及人權的角度來要求廢除死刑。但是他們是否忽視了歷史以及文化的背景,僅就許多「先進」國家已經廢除死刑這點,來要求擁有與這些「先進國家」不同文化背景的其他國家廢除其來有自的死刑?這些組織的成員也許擁有高出一般人許多的法律以及人權的背景知識,但是為何不將這些資訊分享出來?用知識來說服大眾遠比要求晉見總統以及威脅法務部長來的實際。一個制度的改變是無法在一朝一夕完成的,而是要透過一段漫長的時間的教育以及社會環境的變遷才得已逐漸完成。如今這些廢死組織僅就一些不知所云的理由來要求一個與歐美國家截然不同的國家來廢除死刑,只會吃閉門羹。不如以教育和其他的實際行動來改善整個社會環境,減少犯罪的產生,最後在重大犯罪極度稀少的情況下來提出廢死,不是更有說服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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